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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湖北省民政厅最近向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阳光慈善物资中心发行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成为湖北省第一个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政部《慈善团体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规,湖北省民政厅制定了《关于开展慈善团体公开募捐资格申请认定事业的通知》,慈善团体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具备的条件、内部履行程序

根据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慈善团体必须开展公开募捐,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按照规定的地区和方法开展募捐活动。 慈善团体必须严格管理募集的财产,专用特别资金,接受社会监督。 (佘易芳)

:涂伝博审编:gch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湖北颁发首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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