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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案预计将于今年10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是大撰修改,条文翻倍,反映了校园欺凌等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办公室副主任刘新华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法的修改,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同步进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大修理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值得期待。 近年来,未成年人受害的情况经常出现在媒体标题上,引起公众争论。 此外,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对比讨论也越来越广泛。
少年犯罪的研究中,14岁之前必须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但也有少年犯确信16岁之前必须收敛。 有些极端的例子提出了以下疑问: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保护未成年人还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犯罪? 因此,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 但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真的能处理问题吗?
另一方面,欺负人的恶性事件也层出不穷。 年,北京市延庆二中的一名学生被迫在厕所里捡粪便,只能恳求“饶了我吧”。 前几天,河北省清河县某中学一年级女生在不到10天内被7名同学殴打了好几次,构成轻伤二级,打人的学生不到14岁。 云南省的女学生在学校宿舍被同学打了,她爬上洗漱台打开窗户不慎跌落,造成九级残疾的类似事情不胜枚举。
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欺凌,指未成年人保护的缺失。
没人出生后就不是罪犯。 在他的人生中,第一个小偷是否接受了适当的教育,第一个是否采用了暴力,他是否有机会学习社会规则和友爱互助,这些本来应该由社会、家庭和学校给予所有孩子,但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的 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限于保证他们的生存和安全,对适当的教育和犯罪行为的防止对策,同样是应该保护的意义。
迄今为止,法律界被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条比较粗糙,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首先有一点大致的规定,操作性不太强。 比如欺凌,如果不引起严重的身体障碍,几乎不能惩罚加害者,也不能保护受害者,甚至学校和社会都不认为是问题。 除了小恶,迅速发展成大恶,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出现的时候祭奠刑法已经晚了。
因此,近年来,各相关部门正在寻找真正保护未成年人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 例如,最高检查提出了探索犯罪未成年人的临界教育、家庭教育、等级处理、保护处分等制度。 教育部等11个部门共同印发《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管理方案》,对学生欺凌进行确定性定义,规范处理程序,确定不同情况的学生欺凌惩戒措施,这些都是有益的探索和切实措施。
在这种背景下,从法律的高度系统中整理和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方法是有道理的,也是必要的。 这次法律大修,完善了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体系,填补了法律的空白,回应了社会关心的焦点问题,期待着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社会整体的稳定团结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涂伝博审査编:chengfang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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