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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部门认为正在为这种生物和河豚寻找渔夫。
2月18日,两名广东湛江青年在海边市场发现涉嫌海豚,两人多次辗转花了1500元买下释放。 当地渔政部门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说,经专家初步鉴定,这种生物是江豚。 现在渔政执法大队正在起草这个,如果找到贩卖疑似江豚的人就依法处罚。
2月21日,涉嫌海豚在街上贩卖,被当地村民救出的录像引起了网民的关注。 购买海豚释放的是广东湛江徐温县的年轻人陈明越和陈健。 陈明越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出生在海边,只是在电视上看到海豚,感觉那天看到的很像。
陈明越回忆着元宵节前一天中午,和朋友陈健在海边市场看到渔夫卖海豚。 海豚大约一米七左右,重一百多斤。 身体没有明显的伤口,但尾巴左右摇晃得喘不过气来。 我还看见那双眼睛里一直在流泪。
陈明越说,那天也有很多人围着海豚看,拿出了一斤十几块钱,但暂时没有人买。 陈明越,陈健知道这种等待销售的海豚很可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决定将其拯救。 他们再次回到看到海豚的地方,发现它被买了。
辗转反侧后,两人找到了收买海豚的鱼的商人。 海豚被接鱼业者放在自家的冰箱里,但冰箱不大,整体蜷缩在里面。 因为冷库的侧壁有比较锋利的冰块,海豚的尾巴被划伤,流血了。 陈明越说。
向鱼商表示希望购买后释放海豚后,对方表示理解。 后来,两个人以1500元的价格买下了它。
鱼商把他拉的手推车借给了我。 下午四点多,我们带海豚去海边放生了。 陈明越说,他们俩把海豚运到海里,但一会儿被海浪冲到沙滩上,也许是尾巴受伤了,我们扛着它进入海水深处,然后等了两个多小时直到看不到海豚的影子。
渔政部门
江豚作为保护动物被立案调查
2月21日,徐温县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咨询,他们得知此事后,咨询了相关专家。 现在录像初步评价的动物应该是江豚,然后越来越多的新闻需要进行最后的判定。
据该业者介绍,至今为止在徐温县周边海域没有发现大量的海豚和海豚活动的迹象,没有销售海豚。
北报记者说,江豚和海豚都是国家二级以上的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禁止狩猎、杀害、销售、收购、驯化和经营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即使发现野生动物的尸体,发现者也有义务报告有关部门解决,不得擅自作为自己的。
现在广东省渔政总队徐闻大队对此立案,员工已经联系了两名救援人员和鱼商,首先寻找捕获、销售江豚的渔民。 随着动物类最后的鉴定结果的出现,相关人员说会受到法规的处罚。 文/本纸记者熊颖琪
:唐仁凤审编:chengfang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两青年1500元买“海豚”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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