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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从6日起正式实施。 当天,24条中华鲨鱼、2000条红鱼等在长江口水域被放生。 自2004年以来,上海累计放出各种规格的中华鲇、红鱼、松江鲈鱼等稀有水生生物55万多尾。

保护国家级野生动物中华鲛是中国特有的物种,是距今1.5亿多年前白垩纪恐龙和世代的孑遗种,被称为水中熊猫。 长江口是中华鲟生命周期中唯一的天然集中栖息场所。 在这里,中华鲟完成各项生理调整。

近年来,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栖息地破坏带来的影响日益明显,中华鲟自然种群继续面临严重困难,衰退趋势加剧,抢救性保护刻不容缓。

5月14日,上海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中华鲛保护管理条例》。 这是上海对比单一特定野生动物保护的创造性立法。 据悉,至今没有关于保护和管理中华鲟的法规报道。

《条例》禁止生产、销售、收购、运输和食用中华鲟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禁止捕获杀害中华鲨鱼。 根据《条例》,上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或者协调开展中华鲟人工繁殖事业,制定中华鲟人工繁殖事业规范,建设人工繁殖基地,保留中华鲟繁殖集团和生物基因,增加人工繁殖资源和遗传多样化。

【公益行】上海立法保护古老动物中华鲟

上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健全的中华鲟收容救护系统,对执法机构未处罚的中华鲟和野外发现的误逮捕、受伤、搁浅、被困的中华鲟展开收容救护事业。 根据《条例》,对可能引起中华鲟生存环境污染、破坏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体必须立即采取控制污染、停止作业等相应措施,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调查了解

【公益行】上海立法保护古老动物中华鲟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方面表示,必须建立区域间合作机制,加强与流域地区有关部门的相互连接和新闻共享,开展共同执法和监督。 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推进事业领导小组把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基地二期作为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纳入三年行动计划要点推进项目等,于2021年基本完成。

【公益行】上海立法保护古老动物中华鲟

6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崇明区人民政府在长江口水域开展主题,通过立法保护中华鲟推进了长江大保护《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和年稀有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活动。

发现中华鲛等稀有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成为上海的绿色生态名片。 从2004年开始,相关部门继续开展长江口淡水生物增殖放流23次,累计放流各规格中华鲇、红鱼、松江鲇等淡水生物55万多尾,其中1.5米以上的中型中华鲇近500尾,刀鱼、长吻、黄东方鲂

【公益行】上海立法保护古老动物中华鲟

:夏元庆审编:chengfang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上海立法保护古老动物中华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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