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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发表“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答: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原来的社区管理体制逐渐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如社区组织的设置需要规范,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需要加强,社区从业负担过重。 为了突破社区管理的老课题和新问题,年来,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管理的意见(中发〔〕13号)》和《关于统一规范审计评价工作的通知》,我省发布了《城乡社区 优化社区资源配置,贯彻社区职工负担和审计消瘦的中央和省档案精神,自行适应我市城市快速发展的形势,自行适应标准居民群众的新要求,我们在社区开展深入调查工作,并在上 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形成《关于建设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为规范我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公益行】合肥:市民政局负责人就《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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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实际业务中,消耗大量的时间,完成各任务的指标,制作业务总账,制作评价等。 我市会采取那些措施,切实推进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减轻社区从业负担吗?

答:我市依法推进社区事业的负面。

实施社区事业的三项削减。 减少品牌,减少完善社区室内外环境的审查,减少整合各类审查评价的事务,整理规范社区的各类组织机构、活动阵地、新闻平台、事业台帐、会议等。

二是确定社区工作。 制定《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的第一事项清单》和《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事业的第一事项清单》,进一步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权利范围,促进社区回归自治本位。

三是实行社区事业准入制度。 除依法履行职责的几个事项外,市直各部门需要进入社区的其他事业的几个事项只有向市城市基层党建和基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征求审查批准才能进入,采用清单管理、年度确认和公示,

2.1

问:我刚说减少品牌、减少审查、减少事务,具体怎么才能实现三个削减呢?

答:一是减少品牌,完善社区室内外环境。 社区服务活动场所(睦邻中心)的主要入口只保存社区党组委、社区居民委员会两个品牌和党群服务中心、中国社区统一标志。 内部功能室根据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只悬挂一张识别卡。 各职能部门不得以是否设置机构、招牌作为审查社区就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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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减少考核,整合各类考核评价。 区(市)县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管理职工领导机构都要整合社区考核的几个事项,建立统一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每年由街道(乡镇)进行综合考核,各功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 在社区综合评价中应该把居民满意度作为第一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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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减少事务,整理规范社区工作。

1 .压缩合并各种领导小组、协调机构、事务机构、活动阵地精减,大致可以合并的统一、取消的统一取消。

整合新闻化业务平台,社区根据管辖区域的规模设置1~2个综合受理窗口,各功能部门不得单独设置业务受理窗口。 必须简化各部门社区的商业新闻系统,推进向城市网络+政务服务平台的转移或整合。 规范各类业务平台和本市大数据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更多方面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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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精减台帐,推进事业台帐电子化,省级以上部门确定规定的,以及除事业原始记录、履行业务履约等必须确立的纸质台帐外,其他纸质台帐全部取消。 被取消的组织机构、活动阵地、业务任务、基准达成评价等,其总账将一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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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范印章管理,制定社区印章采用范围清单,法律法规有确定规定,社区忠实掌握,能向社区提供说明的,可以采用印章。 各部门不得用要求社区盖章的方法回避责任。

5 .精减会议,大致区(市)县组织社区参加的会议每年不超过2次的城镇(乡町)基本上每周只召开1次社区领导参加的例会,其他会议每月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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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负面的目的是居民委员会释放精力,释放资源开展自治活动,服务居民。 根据《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的措施了吗?

答:第一,为自治和服务奠定基础。 调整社区规模是奠定自治基础的第一步。 社区规模过大或太小,不利于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的发挥。 《指导意见》为居民自治方便,为大众生活方便,服务管理方便的大体,科学地调整居民委员会的区域设定,大致按照常住人口3000户,约1万人左右的标准设立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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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自治和服务的力量。 以社区党组委为指导核心,建立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社区事业单位依法行政、社会服务站开展服务的两个委员会的两个新的基础组织结构。 居民委员会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环境物业管理委员会、红白理事会、楼栋自治委员会等多个专业委员会,可以重点开展协议监督、环境治理、人文关怀等事业。 成立由党组长、楼栋长、文体员、治安员、卫生员、物质管理员、调度员、监督人等组成的2人以上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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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组织自治和服务活动。 通过开展社区协商活动、推进社区自治项目化建设、培育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开展公益创投等,提高居民自治专业化水平。 然后,丰富社区自治资金的筹措途径,探索设立区域或街道级社区基金,将社会资金投入社区服务和居民自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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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健全自治和服务制度。 健全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定四个民主制度。 然后建立健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以驻区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 推进瓷砖状包块、访问、服务承诺、配对支持等制度。 进一步深化居民委员会例会、错误时工作、节日值班、第一次接受提问、小区巡逻等日常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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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市级有什么措施保证负面执行情况?

答:市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联合区(市)县党委、政府审计部门每年社区负面插件和社区业务准入制度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严格执行文件要求的,书面 然后,加强各部门进入社区员工的监督评议,将评议结果纳入市、区(市)县部门的年度综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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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兵审编:chengfang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合肥:市民政局负责人就《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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