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82字,读完约3分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组11日通报说,去年7月第二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进入上海时,频繁受到大众投诉,投诉的是老问题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基地环境污染问题。
监察组通报振华集团隶属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企业,长兴基地是振华集团最大的生产基地。 年第一届中央环境保护审计期间,审计组按照有关规定将群众通报的涉及多个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的环境问题交给了地方调查所。 但是,在这次审计中,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比较有效的改善,环境违法问题依然显着。
据通报,这家企业经常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第一届中央环境保护审计以来,振华集团长兴基地被上海市、崇明区二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罚14次,被责令修改,其中因露天涂装6次处罚,因危险废物管理问题4次处罚,偷废气2次处罚,未批处罚1次
其中,大众最强烈反映的是这个基地的大气污染问题。 基地60%左右的涂装是露天作业,露天涂装工序没有污染防止设施,危害周边环境和大众的生产生活。 监察组查阅了资料,发现2年来,周边大众对该基地的环境问题提出了83次投诉。 但是,振华集团不积极整改,反而指责投诉是恶意通报。
据通报,去年5月,崇明区信访部门向区委区政府第一领导人提交了《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环境污染信访问题情况专报》。 据情况专报报道,振华集团在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发行的公文回复中认为,区生态环境部门因公司检查频率过多,发现环境违法问题而受到处罚,一刀切。 对生态环境部门的合法职务行为,指责事前没有与公司信息表现的擅自处罚是官僚主义做法和本位主义问题,认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是不现实、无法完成的任务。
审计组认为振华集团作为中央公司,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不协助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正常监督管理,对周边大众正常需求漠不关心,长期无视环境保护,绿色快速发展只是空洞的口号。
监察组要大胆向上海市有关区的县和部门行动,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认真调查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的各种环境违法问题。 坚决执行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任何企业都要依法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法律。
这天,监察组暴露了青海欣固企业沥青项目非法生产,严重污染了环境问题。
根据监察组的检查,该项目现场未完成,生产设备完全露出,冷料和沥青搅拌工序的排气管理设施不健全,导热油炉的排气管理设施未建设,原料库未封闭,工厂区和道路未硬化。 没有得到污染许可的情况下,年5月擅自投入试制,违反了三、等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是环境保护裸奔的公司。 由于污染管理设施严重不足,公司的污染问题非常突出。
监察组要求地方依法依法进行调查,整顿位置。
:费青松审编:chengfang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上海振华集团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
地址:http://www.yingzifz.com/gyxw/1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