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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开始,我国第一部志愿者专业性法规《志愿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昨天,由首都文明办公室、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等共同举办的北京市志愿者业务培训班正式开幕。 与中央市各系统、各区文明办理、民政局、团委有关负责人参加训练,培训班持续3天。
培训班邀请中央文明办公室、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深入解读《条例》,加强市志愿者队伍和服务阵地建设,提高志愿者服务专业化水平,培养志愿者文化等文案,脉首
据说《条例》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者活动的专业法规,全面规范了志愿者活动的基本大体、管理体制、权益保障等复印件。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和推进我国志愿者事业的迅速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截至目前,市实名登记志愿者达409万多人,志愿者组织6.1万多人,志愿者项目达16.4万人,志愿者活动诉求调查、项目设计、推广动员、运行管理、成果转化制度化常
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在开讲仪式上表示,《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志愿者事业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进入了新的迅速发展阶段。 其次,民政部门本着《条例》的精神推进本市志愿者立法事业。 另外,市民政局将《条例》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事业的综合判断事项,作为衡量各区志愿者事业开展的重要指标,适时展开监督检查。
首都文明巡视员汉龙彬说,《条例》的颁布是制度化促进志愿者活动规范化持续化的重要保障。 全市志愿者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要率先掌握和使用《条例》,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执行《条例》,推进志愿者事业的新的迅速发展。
培训班还部署了第三批首都雷锋志愿者站(岗)、示范站(岗)申报命名商。 市从2010年开始开展首都学雷锋志愿者站(岗)、示范站(岗)的命名活动,目前有命名站(岗) 3981个、示范站(岗) 471个,该活动推进了志愿者活动制度化的常态化
志愿者活动已经融入北京市管理的各个方面,涵盖了城市运行、社区服务、爱的服务、文化宣传、环境保护等五大志愿者活动行业,包括文明诱惑、紧急服务、绿色旅游、志愿者 许多志愿者队伍活跃在爱人行横道的示范十字路口、后街巷道建设和文明营造的巷道、v蓝北京蓝天行动的绿色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中,成为北京这座温暖城市的明亮风景线。
会话
志愿者条例保障了志愿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权益
年8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志愿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年12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国务院法制事务负责人就《条例》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你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答:志愿者活动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副本。
近年来,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在社区建设、扶贫、环境保护、大型大会、应急救援等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活动,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利具有重要意义
但与此同时,中国志愿者事业也存在活动不规范、权益保障不强、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者团体和志愿者活动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者活动,迅速发展志愿者活动,需要制定《条例》。
问:什么是志愿者? 谁能开展志愿者活动? 开展志愿者活动应该遵循那些基本吗?
答:根据《条例》,志愿者是指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地向社会或其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志愿者可以参加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者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者活动。
除志愿者组织以外的组织可以尽可能开展志愿者活动。 城乡社区、机关内部基础的大众性自治组织或者经本公司同意成立的团体,可以在该社区、本公司内部开展志愿者活动。 开展志愿者活动必须服从自愿、无偿、平等、诚实、合法的大体,不能违反社会公德,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威胁国家安全。
问:志愿者事业由谁管理?
答:《条例》规定,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者活动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者活动工作的统一规划、协调指导,促进检查和经验宣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志愿者行政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者活动有关业务的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在各自的就业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志愿者活动。
问:需要志愿者的组织和个人如何才能参加志愿者活动?
答:《条例》规定需要志愿者的组织或个人可以向志愿者组织申请,提供证明可能发生的风险的消息,志愿者组织必须及时回答。 志愿者、志愿者团体和志愿者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合同。
问:为了保障志愿者和志愿者对象的权益,《条例》有那些规定吗?
答:根据《条例》,志愿者组织招募志愿者时,必须证明相关消息的志愿者组织安排志愿者参加志愿者活动,适应其年龄、知识、技能、身体状况,不提供必要的条件 志愿者组织必须忠实地记录志愿者的志愿者活动情况等新闻,无偿、忠实地发行志愿者活动记录的说明,志愿者对象尊重志愿者人格的尊严,并 不得公开或泄露其相关消息的志愿者团体、志愿者尊重志愿者活动对象的人格尊严,不得侵犯志愿者活动对象的隐私,不得向志愿者活动对象收取报酬或变相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为志愿者、志愿者团体提供服务。
问:志愿者主要有那些义务吗?
答:根据《条例》,志愿者必须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安排参加志愿者活动,按照管理,接受必要训练的志愿者必须按照约定提供志愿者活动,根据情况提供志愿者活动
问:为了促进志愿者事业的迅速发展,条例规定了它们的支援和保障措施吗?
答:为了促进志愿者事业的迅速发展,《条例》规定了很多支援和保障措施
一是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的促进措施。 包括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中纳入志愿者事业,合理配置志愿者活动所需的资金,促进广泛的涵盖、多层次、广泛的行业志愿者活动。 制定促进志愿者活动迅速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采取措施鼓励通过向志愿者活动提供指导和援助的购买服务等方法支持志愿者活动运营管理的杰出贡献者表彰、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志愿者给予优待
二是鼓励有关机构、组织采用的促进措施。 积极开展志愿者推广活动等,该活动优先招募在包括开展志愿者活动的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在内的同等条件下具有良好志愿者活动记录的志愿者的学生将参加志愿者活动纳入实践单位管理 (记者王薇)
:徐建华审编:tss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北京市志愿服务业务培训开班 《志愿服务条例》本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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