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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务院委托,昨天下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写《关于社会救助事业情况的报告》时,中国推进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进行医疗救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将《社会救济法》纳入立法事业计划。
研究社会救济立法问题
对“关系保”、“人情保”等最低生活保障发行中发生的问题采取比较措施:部门间、新闻共享的救助申请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社会救济办理者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救济备案制度。
据李立国介绍,社会各界呼吁多年的《社会救济法》,已经进入立法计划。
李立国说,1999年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经完全无法应对现在的指控。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根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效力水平低,适用范围窄,实施机制弱。
据其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在将《社会救济法》纳入立法事业计划。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社会救济的立法问题。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五年前增加了一倍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事业条例、孤儿保障制度、城市“三无”人员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最近五年,是我国社会救济高速发展的五年。 李立国说:“五年来,社会救助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果,救助范围涵盖城乡,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初步实现了操作过程科学规范、困难群众必须保证的目标。”
他说,到今年6月底,全国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人均每月311元,农村人均每月159元,分别比2007年增加70.9%和127.1%。 人均每月补助水平为城市238元,农村109元。
数数说
年,全国接受临时救助的家庭为529.4万户,临时救助资金31亿元,每户支出586元。
截止到年末,全国共有救助管理机构1788个,床位7.1万张。 从2007年到2007年,全国救助流浪乞讨者892.7万人,其中未成年人80万人,基本实现了对城市生活没有流浪乞讨者的救助。
截止到年末,全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758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5.6%。
对准焦点。
【最低生活保障】干部的近亲必须吃最低生活保障申报
这几年,各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经常发行“关系保”、“人情保”。 对此,李立国在批准社会救济对象时,由于《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有限制条件,民政部门无法及时查询救济申请家庭财产等经济状况新闻,有些地区社会救济对象的认定不正确、“关系确保”、“关系保障”
李立国说,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检查机制,对员工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目前主要依赖县及县以下地方民政职工,具体执行社会救济政策,“现在的地方政府一般存在职工能力弱、职工经费不足、职工条件落后、专业化和新闻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李立国表示,社会救济将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总体计划,最低生活保障等将纳入地方科学快速发展评价体系和政府绩效评价。 另外,建立部门间、多层、新闻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实行社会救助办理者和村(居)干部近亲享受救助备案制度。
也就是说,今后社会救助的办理者、村干部、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要接受救助必须登记备案。
【社会救济】建设流动人口临时救助制度
李立国表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难以群众和特殊情况进入救助范围。
比如“支出型”的贫困家庭,即因重大疾病、孩子上学、突发事件等原因而生活所需支出高的家庭,由于收入超过了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不能得到社会救助。 户口不在当地的常住人口,即使偶然遇到困难也不能享受居住地的救助政策。
据介绍,从2007年开始,民政部部署各地探索建立了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努力应对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目前,全国有26个省(区、市)初步建立了这个制度,救助范围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扩大到最低生活保障的边界群体,有些地区扩大到常住非户籍人口和外来劳动者等流动人口。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快讯】《社会救助法》列入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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