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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近日发表公告,就《山西省永久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 据悉,划定永久生态公益林地,严格实施立法保护在全国尚属首次。

山西是林少绿不足、生态脆弱的省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匀、质量不高,全省森林覆盖率20.50%,与周边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山西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山西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第一分布于吕梁山、太行山和主要河流源,30%的林地培育60%的林地,蓄积量占全省的70%,是全省的生态基础,作为山西的生态基线和红线,因此山西

条例草案确定了划定永久生态公益林的政府和部门职能,根据山西省现有森林资源状况和生态建设的实际,划定了永久生态公益林的范围,确定了保护永久生态公益林的具体措施。

其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永久生态公益林,有权举报和制止破坏永久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 依法划定的永久生态公益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界桩和铭牌,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长时间稳定面积。 永久生态公益林保护事业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审查复印件。

【公益行】山西开始立法保护永久性生态公益

据悉,《山西省永久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征集将于10月26日结束,计划在11月召开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再次审议。

刘瑜审査编:泡禹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山西开始立法保护永久性生态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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