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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遇到网络时,人们有了更方便的行善之路,面临着新事情带来的新课题。 去年年末,印爆WeChat力矩的罗尔事件,给迅速成长的网络慈善活动带来了阴霾。 网络个人援助被滥用,不仅损害了人们的相互信任关系,而且如果存在欺诈行为,那就是爱的污垢,动摇了爱的人参加慈善事业的信心。 网络慈善是如何成为人们的好出口的? 我们是来听代表委员的话的。

【公益行】代表委员谈互联网慈善:不能将互联网个体募捐视为法外世界

不能把网络个人募捐视为法外世界

从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实施,网络慈善纳入法制调整范畴。 去年,民政部对网络募捐平台的选定进行了规定,13个网络公开募捐新闻平台被选为第一个合法募捐平台的名单,标志着网络募捐规范化监督管理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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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备受关注的个人求助问题,慈善法没有作出确定规定。 参与起草《慈善法》的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代表认为,个人向公民个体求助的权利不应该被剥夺。 我们只能提醒爱帮助陌生人的人必须保持理智。

但是郑功成强调,不能把网络个人募捐视为不受法律限制的虚拟世界。 个人援助不在慈善法的限制范围内,但其中涉及欺诈的情况下,我国慈善法、刑法有确定的规定,欺诈性募捐行为都是欺诈行为,应该根据刑法被定罪,因此个人通过网络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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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先进的慈善团体

慈善事业必须取得巨大的迅速发展,更多的人参除此之外,郑功成认为依法成立的先进慈善团体互联网需要成为桥梁。

我们必须提倡的是,有能力帮助别人的人通过慈善团体这个中介回馈社会,求助的人通过慈善团体这个中介得到社会的帮助。 郑功成说,这种中介慈善团体的社会机制为消除施救者和求助者的直接应对痕迹,弘扬整个社会人内心走向善的气氛,构建施救者和求助者的平等社会关系创造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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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对慈善团体和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全面公开各类慈善新闻的刚性要求,包括健全的三种新闻平台,即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建立的新闻平台、国务院民政部门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委员,其中只有统一新闻平台为政府建设,另外两种建设主体为社会,尽快开展慈善团体自建网站的调查、计划、标准化建设方案,三种新闻广场

【公益行】代表委员谈互联网慈善:不能将互联网个体募捐视为法外世界

致公党中央在今年的议案中提出,现在慈善团体的公共说服力不足,运营管理不规范也是引起更多个人援助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一方面应该加强慈善团体的规范管理,提高新闻公开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慈善团体的信赖度,另一方面,将个人帮助和有资质的慈善团体开展公开募捐相结合,将其引导到规范化监督管理也是积极的

【公益行】代表委员谈互联网慈善:不能将互联网个体募捐视为法外世界

创造和谐的慈善环境

将来如何处理网络慈善,王名认为网络慈善总体上是积极的,虽然不容易说,但需要在慈善法框架下找到落地的适当机制。 郑功成代表也是《慈善法》立法过程中最基本的共识之一是网络的发展必须为今天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开辟新的道路,完全利用,而且网络有虚拟世界的特点,新闻不对称

【公益行】代表委员谈互联网慈善:不能将互联网个体募捐视为法外世界

郑功成认为寻求个人帮助是个人的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但非常确定个人的欺诈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现代慈善组织通过慈善组织献出爱和寻求帮助也应该非常可靠。 因此,我不认为有必要为网络个体制定专门的法律。 现在的法制制定了规范,执行很重要。 也就是说,每个身体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爱的人也需要选择更合理的好方法。 我认为第一还是法制的推广问题,郑功成说。 建议积极发挥政府的诱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加大《慈善法》推广的力量,让社会公众认识慈善,依法参加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 建立群众对微公益事业的正确认识,建设和谐的慈善环境。

【公益行】代表委员谈互联网慈善:不能将互联网个体募捐视为法外世界

:刘瑜审査编:ghb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代表委员谈互联网慈善:不能将互联网个体募捐视为法外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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