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88字,读完约2分钟

《江苏省慈善条例(草案)》将于7月18日提请省12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结合去年国家制定的《慈善法》,江苏省在慈善新闻公开、监督管理、鼓励促进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措施。 然后,省政府设立江苏慈善奖,计划每两年表彰一次。

【公益行】“江苏慈善奖” 两年评一次

最近,在河北某地的希望小学爱拍卖中,有一家公司发送了写着20万元的现金支票模型,事后学校拿到的只有2000元。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公司和明星承诺捐款,但实际上没有实现,即使得到市场的传播效果后,也以收入和利润不好为借口取消捐款,或者拒绝兑现。

【公益行】“江苏慈善奖” 两年评一次

根据《江苏省慈善条例(草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夸大慈善行为推广,必须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 媒体公开承诺的,或者捐赠财产救助贫困、经济贫困、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签订书面捐赠合同的,不交付的,慈善团体或者接受其他捐赠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命令。 规定与募捐活动相比,不得用虚构事实等方法撒谎、诱导募捐、摊派、改变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利用该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团体的注册证书、公众

【公益行】“江苏慈善奖” 两年评一次

省内司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成林说,《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慈善新闻统计和公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募捐或者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6个月的,必须至少每3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结束后3个月内全面公开。 慈善组织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特殊情况需要报告已登记的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情况。

【公益行】“江苏慈善奖” 两年评一次

草案也对促进我省慈善事业提出了奖励措施。 运送救灾捐赠物资的车辆免除车辆通行费。 公司产生的公益性捐款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刘瑜审査编:moyu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江苏慈善奖” 两年评一次

地址:http://www.yingzifz.com/gyxw/4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