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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8日由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未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说,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根据土地管理,对未批准的建设项目进行网络故障排除,依法处罚。
未批准的建设违法行为是指建设部门没有依法批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没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批准或重新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另外,除了火电、水力发电和电网项目外,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是指建设项目的永久工程正式开始破土开沟的工程,迄今为止的准备事业如地质勘探、整地场所、旧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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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环保部: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拉网式排查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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