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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可靠性建设,教育部日前宣布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笔行为。

近年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机构和指导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学位论文的虚假行为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抑制,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 但是,有些学位授予机构在学风建设、学术可靠性培养、学位论文审查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学位论文的买卖、代笔行为依然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公益行】教育部严打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对此,教育部对有关部门和各学位授予机构,一是切实提高认知。 要深刻认识学位论文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学位论文的买卖、代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责任意识,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学风建设、严格的论文审查。

【公益行】教育部严打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第二个是完整的商业机制。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当地网络通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采取比较措施完善,形成常态化的调查站就业机制,学位授权部门确定就业职责,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调查方法,

【公益行】教育部严打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三是履行严格的责任。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机构、指导教师分别是调查学位论文买卖、代书行为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主体和第一负责人,必须承担各自的职责。

四是加强教育推广。 学位授予机构加强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广泛举例推广,揭露调查的违法行为,指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的虚假行为,保护教育和学生的学术可靠性,遵守学术标准,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机构设置通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的通报。 要做学位论文的吸引检查。 学位授予机构要利用新闻技术手段,加强学位论文的原创性审查。

六、严肃的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机构和负责人必须致力于处罚和问责的职务,在被指导的学生学位论文中存在买卖、代书情况的指导教师,必须追究失职责任。 对参与学位论文购买、代写的学生必须给予除名处分,取得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必须依法取消,注销。

【公益行】教育部严打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大学加紧配置专业检查,根据学位论文的虚假行为解决备案新闻平台和相关动态监视数据,对学位授权单位进行专业监督。 (记者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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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教育部严打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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