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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障志愿者、志愿者团体和志愿者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者事业的迅速发展,5月28日,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浙江省志愿者条例(修正案)》的证明 修正案对有良好志愿者活动记录的志愿者提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免费接受体检等。
现行的《浙江省志愿者条例》于2007年制定,于2008年3月5日实施。 据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志愿者总数已突破1000万人。 为了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志愿者活动迅速发展的新要求,有必要及时修改现在的条例。 负责人说。
修正案鼓励公司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具有良好志愿者活动记录的志愿者。 公务员考试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者活动情况包含在考察复印件中。 除此之外,对于有良好志愿者活动记录的志愿者,公共交通工具、景点的免费化、健康诊断的免费化等也是可能的。 (记者施宇翔)
:徐建华审编:xkj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浙江省拟修订志愿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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