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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微博头像:罗永浩pk方舟子(左)
方舟子队公开募集假资金引起争议
个人公开募捐是否违法还没有定论
最近,假名人方舟子因涉嫌“公开招募”而引起争论,与2006年末开始筹资的“科技假资金”和下半年设立的“科技假人身安全保障资金”有关。
年3月22日,牛博网创始人、微博名人罗永浩在北京街头的公共汽车上向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了自己对这两个“资金”的疑问,并通报了公安、税务、民政等部门。
现在,《公益事业捐赠法》没有关于个人公开招募的法律。 方舟子团队公募资金的性质还没有定论,这在立法途中的慈善事业促进法中增加了新的参考因素。
两个“资金”被举报了
2006年11月22日,国内知名人士何祸,司马南等组成“科技假资金募集团队”,在网上“将我们募集的第一笔捐款揭露为反伪科学、欺诈和非法推广而引起的方舟子等人(编辑注:方舟子本名)等(单) 以个人名义开始募捐,方舟子是第一资助对象之一。
现在这个小组已经募集了26万元以上的公共捐款。 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公布这笔资金的具体用途和账目明细。
年8月29日晚,方舟子等人被袭击受伤,募捐组“秘书”- -方舟子律师彭剑再次以其个人名义向方舟子公开募集“科技打假人人身安全保障资金”,承诺将筹集的钱用于科技打假人人身安全保障方面的支出。
这笔安保资金筹集了七十多万元的捐款。 同样,其支出账目和用途明细,彭剑尚未公布。 原因是“公开帐户的明细会明确安保的详细情况,所以不公开”。 关于假资金,彭剑表示,将通过微博“及时公布账目”。
成立一年多来,安保资金共计支出59万余元,同时没有支出明细,罗永浩怀疑“假人人身安全保障资金”的采用是假的。 罗永浩还怀疑方舟子队募集的资金没有依法交税。
3月22日,罗带了很多京城记者,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经验队、朝阳地税局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通报。 前面两个机构收到了他的通报资料。 公安是否立案还没有审查,税务的调查结果三个月后就会知道。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向他解释说,相关法规只适用于违反操作的登记机关和挪用机关名下的个体,因此方舟子和彭剑的情况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
资金和资金
方舟子不同意上述两项募捐称为“基金”,他认为应该称为“资金”。
在连日的网络唾液中,很多网民比较这两个名称,支持者有集资度假的人,方舟子等人认为应该公开资金支出的明细,也有人怀疑方舟子在集资,更有社会人士认为这种资金
方先生说,这笔资金最初是网民为了支持他的假行为而设立的,但自己不参与管理,现在“假资金”是第一个用于肖传国手术受害者的维权,自己不是受益人。 他还试图设立正式的基金会,但门槛很高,之后以资金准备的名义。
设立基金会的“门槛高”,在高的地方,方舟子没有用他的习性采用的互联网渠道进一步证明。
实际上,何祸、司马南等人为方舟子进行假公开募捐之初,设想通过合法组织开展募捐活动。
何祯等人在募捐一开始在网上通报说“以个人名义开始募捐,条件具备后申请设立民间非公司和基金”。 “我们希望足够在北京注册以获得公众信任的基金可以免费在这个集团托管募捐账户。 」。
几年后,民间非公司和基金还没有设立,也没有出现托管账户的基金。
据公益界人士透露,注册社会组织的门槛有两个。 一个是找到主管部门,另一个是提供注册资金。 年后,经过民政部的大改革,登记的“门槛”已经无法超越了。 国内很多民政部门说,在遇到“依靠婆家”的困难时,民政部门可以成为其主管部门。 另外,按照相关注册管理条例注册注册注册地方性社区组织,需要提交3万元的开设资金。
此外,还可以与其他现有社会组织合作,在现有合法基金内设立假基金。
3月23日,方舟子通过网络表示:“彭剑也在寻找正式的基金会,但没有人想要。 大家都害怕惹麻烦,说这种话撒谎,害怕被报复”
延伸阅覧
现在,《公益事业捐赠法》没有关于个人公开招募的法律。 但是,地方性慈善条例已经证明了。 年,江苏省颁布的国内第一条地方性慈善促进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确定,对不明公众进行募捐(公募)需要前置行政审批。 江苏省民政部门的员工解读为募捐类行政授权行为,自然人没有募捐主体的资格。 即使学生在为校内的同学募捐,也必须被认可。
(公益时报)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快讯】方舟子团队公募打假资金被指违法募捐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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