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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虐待狗事件”的报道,我前几天在报纸( 2007年5月23日《北京晚报》)上看到了。 现在来说话,可能太晚了。 但是,缓慢的利益是,也许大家可以平静下来,冷静下来讨论问题。
事件的经过大致是在4月下旬的某一天,南京某小区的女性等4人把流浪的母狗和其出生的两只小狗堵在窝里加汽油,放火焚烧。 和小区的一个年轻人看到路不平就合作,冲进去挖洞口。 全身着火的母狗叼着小狗逃跑了,另一只被活活烧死了。 这个事件引起了当地居民和很多网民的深切悲伤和愤怒,哀悼小狗的活动在该女性的事务所前举行。 网上也有发出“通缉”,让虐待者“以牙还牙”的人。 著名评论家邓烈山的发言为虐待狗者辩护,从头捂脸挨骂。 结果,很多人感到困惑。 以前死了那么多人(矿难之类的),但我从没见过你们这么生气。 难道这次死的是你们的亲人吗?
令人费解的是这里,问题的核心也在这里。 因此,我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
烧死的是狗还是“人”
在俞烈山先生和其他任何辩护人看来,被烧毁的当然是狗不是人。 有“人权”和“犬权”之争。 但是郑先生是否忘记了(或者是不是假装不知道),狗是特殊的动物。 其特殊的是“人性”。 很多人,特别是养狗的人,狗被当做人和孩子来对待。 你虐待他的狗,等于虐待他的孩子。 这是很普遍的心理,郑先生不知道吗? 鄢辩解说,狗是主人的朋友,不是人类的朋友。 这是因为什么也杀不了。 这真的不会晕过去的! 对不起:养狗的人不是人吗? 养狗的人的朋友不是人的朋友吗? 是的。 可以不是你的朋友,但不是别人的朋友。 如果是某人的朋友,就是“人的朋友”。 “人的朋友”不等于“所有人的朋友”,“人类的朋友”也不等于“全人类的朋友”。 事实上,有人说狗是全人类的朋友,也没有人成为全人类的朋友。 你的邓烈山不是全人类的朋友,我容易中天。 你和我都可能是某人的朋友。 如果我杀了你的朋友,你能说“那是邓烈山的朋友,不是全人类的朋友”吗? 事实上,虐待狗者引起公愤是因为他们杀了“人的朋友”。 这个“朋友”是某个人或某个人的,虽然不被普遍认可,但也是“人的朋友”。 我能想象你的朋友被活活烧死的时候,你会怎么样。 不理解这个心理的话,我就不擅长这件事。
接下来会得出第一个结论。 狗是人的朋友,不能随便杀。
但这没那么简单。 因为我们很快就能听到“不是人的朋友就能活活烧死吗”。 比如,如果被烧毁的是老鼠呢? 不是很好吗? 这是我们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
老鼠能活活烧死吗?
也许很少人会考虑这个问题,但你可以烧死。 实际上,如果这次被烧死的是老鼠,就决不会有这样强烈的反应。 这几乎是确定的。 在很多人看来,老鼠既不是“人类的朋友”,也不是“人类的敌人”。 既然是“敌人”,就不要杀了他! 怎么杀都行。
但是,我想连老鼠也不能活活烧死。 事实上,这次事件的关键不仅仅在于“杀害”,还在于“屠杀”。 据报道,当时目击它的孩子们惊讶地哭着说:“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小动物呢?” 这是激怒居民和网民的第二个理由,也是更重要的理由。
那么,“屠杀”和“非屠杀”有什么区别? 结果不是夺走了对方(老鼠、狗、人)的生命吗? 是的,结果上,两者没有区别。 但是,在过程中,有着天壤之别。 区别是“屠杀”伴随着痛苦,“非屠杀”不伴随痛苦或者将疼痛抑制在最小限度(比如注射药物)。 由于各种不得已的理由,人类现在不能不杀人,比如宰杀牛羊,保存死刑等,但我们完全可以不“屠杀”。 为什么不能“屠杀”? 因为“屠杀”意味着“虐待”,“虐待”意味着“残忍”。 不仅仅是对别人、对象的残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 一个身体,如果不做任何虐待,就可以更加享受虐待。 身体以虐待为乐,他就会失去人性。 所以,我们必须反对虐待,反对屠杀。 例如,在必须保存死刑的情况下,坚决废除凌迟、腰斩、斩首等屠杀方法。 在战争和执行时不能坚决反对俘虏虐待和嫌疑犯。
由此可以得出第二个结论:即使是“敌人”,也不允许“屠杀”。
但是我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因为也有不能虐待别人的问题。 但是,如果是老鼠、危害人的生命安全、侵犯人权的流浪狗,哪些是不能虐待的呢?这是我们讨论的第三个问题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快讯】易中天:我看南京虐狗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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