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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在北京发布了《中国慈善法元年实施报告》(以下简称《实施报告》)。
《实施报告》对慈善法实施第一年全国慈善法事业的具体进展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分析慈善法事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推进慈善法比较有效的实施和慈善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健康的迅速发展
慈善法颁布一年过去了,用法律促进了社会向善的进军。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对该报告进行了评价,
王振耀表示,大慈善、专业化成为慈善事业迅速发展的潮流,慈善法也促进了公司的股票捐赠,允许公司捐赠超过扣除限额在3年内结转等税收政策的突破,指定13家网络募捐平台是更巨大的探索
根据“实施报告”课题组的统计,在慈善团体注册认证中,截至年底,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共计注册认证了500家慈善团体,其中389家是库存认证的慈善团体,111家是新注册的慈善团体。 在500个慈善团体中,在民政部注册认定的有71家。 地方上已经有15个省进行慈善团体认定事业。
根据《实施报告书》,慈善法实施后,在慈善募捐方面,500个慈善团体中有113个机构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其中94个机构为原来的公开募捐基金会,4个机构为原来的非公开募捐基金会,13个机构为社会团体,其他2个社会服务机构为公众 慈善法生效前,民政部指定了前13个网络公开募捐新闻平台。 截至年底,其中11个平台正式运营,慈善组织募捐活动有序开展。
根据《实施报告书》,慈善法实施以来,制定了很多补助措施,慈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在国家一级,发布了10份辅助文件,涵盖慈善组织注册认证、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备案、慈善支出和管理费用以及监督管理的几个方面。 另外,民政部和国务院法制事务处理就社会组织相关的三项条例和《志愿者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法规修改和制定还在进行中。 年通过的民法总则和修改后的公司所得税法也对慈善团体产生重要影响。
:徐建华审编:ghb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快讯】慈善法“元年”:以法律促社会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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