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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中央文明办理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同志的要求,根据这次会议的安排,向各理事简单证明中国自愿基金的准备情况。

关于中国自愿基金的准备过程

去年10月,中央文明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志愿者活动的意见》(文明委员会[2008]6号)增加了志愿者活动的经费投入,为人们参加志愿者活动提供了基本保障,设立了中国志愿者基金 文件分发后,我们立即联系民政部有关部门,进行了基金会的申请登记业务。 11月12日,中宣部第二十六届部务会议讨论并大致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自愿基金会的报告》。 决定申请设立中国志愿者基金会,将中宣部确定为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中央文明主持,明确基金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原始基金和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长和监事的建议 根据中宣部部务会议的要求,向民政部提交了《关于设立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的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 今年2月16日,民政部发布了《关于中国志愿者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准》(民函[2009]53号),同意设立中国志愿者基金会。 之后,根据国务院《基金管理条例》和民政部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3月17日,经过中宣部务会议的研究,中宣部发表了《关于设立中国志愿者基金会事务机构》,确定了中国志愿者基金会事务机构的名称、第一职责、人员编制等。 月26日,中央文明办理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同志委托中国文联党组原副书记、书记处书记甘英烈同志、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原总曹分田同志进行研究,对基金会员工的配置、充实调整基金会理事、募集资金等员工进行研究,百万人空 4月24日,中宣部部务会议通过了《中国自愿基金会募捐管理办法》,就基金会募捐事业作出决定。 之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向民政部提交了中国自愿基金会关于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申请。 目前财政部、民政部已经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审查中。 在此期间,世明同志亲自出面,向一点地方和公司募捐,初步达成了一点捐款意向。 7月2日,世明同志对甘英烈同志和曹分田同志召开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对基金会理事构成人员进行了研究和调整。 今天,经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领导人批准,我们在这里召开了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了中国志愿者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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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中国自愿基金会章程》

向各理事提交的《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章程》,在2008年11月12日的中宣部务会议上讨论,根据大致通过的《关于设立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的报告》,按照民政部《基金会章程示范复印件》的明确格式,进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

第1章是总则,共6条,规定了中国自愿基金会的名称、性质、募捐地区范围、宗旨、原始基金金额、注册管理机构和业务主管机构等。

第二章是业务范围,第一条规定了中国自愿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是组织机构、负责人,共20条,分别规定了中国自愿基金会组织机构的人员构成、权利责任、议事程序、监督机构和负责人资格等。

第四章是财产的管理和采用,共18条,分别规定了中国自愿基金财产的取得、管理和采用。

第五章是结束和剩余财产解决,共四条,分别对中国自愿基金的结束和剩余财产解决作了规定。

第六章是章程的编纂,第一条,规定了中国自愿基金章程的编纂。

第七章是附则,共两条,分别规定了本章程的解释权利属和生效日期。

需要证明的两个问题,一是关于中国自愿基金会的业务主管机关。 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必须明确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作为业务主管机关。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决策>重要措施分工方案》和中央文明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志愿者活动的意见》要求由中央文明主导负责全国志愿者活动。 考虑到中央文明办理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事务机构,中央宣传部务会议的研究决定是中央推广部作为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的业务主管部门,设在中央文明办理,从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中以5000万元为基金会的原始 二是关于中国自愿基金的财务业务。 加强和规范基金会财务业务,经过中宣部业务会议的研究决定,基金会的财务业务由中宣部计划财务中心代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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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中国自愿基金组织机构的成员

1、关于中国自愿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名誉副理事长。 根据民政部关于基金会登记管理的规定,基金会可以设立名誉职务。 容易让有声望的同志帮助基金会工作,得到研究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的指导认可,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特别请中央文明专业副主任王世明同志担任名誉理事长,为中国书协主席张海同志、中国美协主席刘大同志名誉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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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中国自愿基金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提案人。 根据民政部关于基金会登记管理的规定,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由业务主管部门在理事中提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长、副理事长通常由退休的老同志、社会知名人士担任,但不能在党政机关担任现任,年龄不得超过70岁。 经过中宣部务会议的研究决定,指定中国文联党组原副书记、书记处书记甘英烈同志为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理事长人选,指定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总曹分田同志为中国志愿者基金会副理事长人选,中央文明辩研集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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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中国自愿基金会理事。 民政部要求基金会关于注册管理的规定,基金会申请注册时,业务主管机关必须指定理事候选人,并征得本人同意。 经基金会民政部门批准设立后,理事提名人选将成为基金会理事。 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理事资格和志愿者事业迅速发展的需要,2008年11月,中央文明研究提出了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的理事候选人,在中央宣传部事务会议上讨论通过。 民政部批准成立中国志愿者基金会后,为了便利基金会的联系募集资金,推进志愿者事业,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公室进行了理事候选人的研究和调整,以中央文明办公室的名义正式征得了本人的同意。 现在中国志愿者基金会有17名理事,他们是中国文联原党组副书记、书记官处书记甘英烈同志、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镍健民同志、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同志、全国妇联副主席范继英同志、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沈建同志、全国道德模型 江苏省委常务委员会、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同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387◇同志、广东省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同志、中国邮政集团企业党组书记、总经理刘安东同志、国家电网企业党组书记、总经理刘振亚同志、中 全国道德模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原巡视员吴天祥同志中央推广部《时事报告》杂志社原总曹分田同志、中央文明处理调整组组长左中一同志、中央文明处理调整组副组长陈瑞峰同志、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司副司长柳郑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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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中国自愿基金监事的明确化。 民政部提出关于基金会登记管理的规定,业务主管部门有权选出监事实施管理工作。 现在,各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也由业务主管部门派遣监事。 因此,经过中宣部务会议的研究决定,请中宣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央文明办公厅秘书小组组长蒋希伟同志和中宣部财政中心主任赵金明同志担任本基金会的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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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愿基金秘书长陈瑞峰

200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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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快讯】关于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筹备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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