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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盛新闻宣)为了贯彻中央推广部、中央文明室等7部门“关于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者活动的意见”(文明室〔〕22号)的精神,发挥了公共文化场馆的培养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先进文 最近推进美术馆,省委推广部、省精神文明室等7个部门共同印发了《黑龙江省公共文化场馆关于实施学雷锋志愿者活动的意见》,表明开展了黑龙江省公共文化场馆学雷锋志愿者活动的第一个机构
广大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健康的低龄老年人、文化机构、研究机构、高中教师和学生、部队官兵、著名专家和社会名人可以在附近报名参加志愿者活动。 公共文化场馆的广大干部职工可以利用工余时间报名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慈善团体及其志愿者队伍,与各公共文化场馆合作进行志愿者、训练和管理。
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在公共文化场馆提供志愿者活动的个人。 公共文化场馆的志愿者通常从事社会教育,第一是导游、公共教育、文化活动等三种服务。 专业服务首先是参与文献开发、收藏登记、专业研究、文献翻译、陈列展览会等的辅助管理首先是行政运营、新闻咨询、维护环境秩序等。
公共文化场馆的志愿者通常在18岁以上,具备从事志愿者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身体条件、服务时间、服务技能和人文素养,应能参加志愿者训练和相关活动。 自觉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负责工作,亲切礼貌,友好合作。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或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参加适合其年龄、身心状况的文化志愿者活动。 在校学生参与公共文化场馆的志愿者活动,大体上要由学校统一组织。
:徐建华审编:tss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快讯】黑龙江: 我省公共文化场馆招募学雷锋志愿服务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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