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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所有家庭,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法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优良的家风是中华优秀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法典由一系列制度安排,促进家庭和谐,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篇中规定,家庭必须树立优良的家庭风格,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从尊敬老人、爱幼儿、孝顺孩子,到提倡丈夫贤妻惠、互相理解、尊重互爱、崇尚家和万事兴等理念,中华民族从以前就传达了家庭美德,这一点已经铭刻在人们心中,融入了中国人的血脉。 法律的成长、完整性离不开其历史和文化的滋养。 民法典把树立优良的家风确立为民事法律行业的基本,不仅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而且充分显示民法典本身的中国特色,对世界民事行业立法也是宝贵的财富和经验。
家庭文明建设关系到个人的幸福,关系到世人的心,也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繁荣和稳定。 对构成民法典家庭和家庭的夫妇、孩子和其他成员给予充分的重视,确定结婚家庭受国家保护,重新确认了结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结婚制度,禁止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 这些婚姻家庭篇的重要文案,不仅是对一系列婚姻家庭立法理念的法律宣言,而且是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女性、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依据和比较有效的手段。 家是最小的国家,国家是成千上万的家。 保护所有家庭,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法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家庭也是人生中第一所学校。 民法典特别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如果继续强调父母养育孩子的义务,以原来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孩子,以哺乳母亲的抚养为基本,写不满2岁的孩子,母亲直接抚养为基本,子女。 民法典还几乎充分执行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收养事业的法律规范,并根据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大致相关规则进行了更新。 保护未成年人是保护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基本上不仅注重婚姻家庭篇,也注重民法典的连贯性。
随着时代的变化,结婚家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民法典大体上基于价值,做出了与时俱进的应对。 例如,基于男女平等观念,民法典确立了共同的监护权,具体安排了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 根据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夫妇巨额债务的例子,民法典建立了夫妇共债共签名制度,规定了夫妇一方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债的实质性审查和举证责任的分配。 与草率离婚、冲动离婚增多的现象相比,民法典建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了可能不离婚的夫妇冷静思考的机会。 民法典以谨慎的精神应对婚姻家庭行业新情况的新问题,显示了民事立法的中国智慧。
家庭总是人们最温暖的港湾。 民法典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的重器,同样照顾所有家庭、所有人。 在民法典的保护下,建设全社会重视家庭,重视家庭教师,重视家风良好的气氛,继续加强家庭文明建设,使千百万家庭成为国家快速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使家庭成为人们梦想的港湾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员)
人民日报(年07月02日05版)
:张静审编:杨聡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为婚姻家庭带来立法关怀
地址:http://www.yingzifz.com/gyxw/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