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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身原因
1 .没有技术特长,谋生手段不足。 有些社区矫正员,特别是因一念之差而错误的初犯偶犯,往往会被真诚悔改,有时会立功减刑,成为吃自己力量的工人。 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随着城市下岗职工的增加,出现了就业难的问题,改革开放后农村土地政策的调整,很多人面临劳动力过剩的状况,许多社区矫正人员因他们自身文化修养和素质差,技术特长不足, 社会对他们的收容度下降,就业机会大幅减少,他们回到社会后找不到工作,又没有了地种,失去了生活保障。 而且,受到人们的歧视,他们在心理上受到精神压力和生活的困难,这种双重压力经常使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他们再次进入犯罪之路。
2 .难以改掉恶习,重复同样的事情。 一点违法犯罪分子,不通过正常的道路生活,恶习不能抛弃,重复同样的事情。 如果只是小学文化林昌的话,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管制2年,去年6月因盗窃罪被批准逮捕。
3 .法律意识淡薄,再次触犯刑法。 有些社区矫正员在监督管理的地方认真服役改造,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回到社会也可以吃自己的力量,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无意识又违反了刑法。 邓某故意伤害案件,被法院判处缓刑三年五年的。 在缓刑期间,法律意识淡薄,因再次伤害他人而被逮捕。
4 .自暴自弃思想遭殃。 社区矫正犯罪者虽然没有在监狱服刑,但依然是犯罪者,应该受到家庭、社会的越来越多的关注,但这些人有犯罪经验,文化程度低,暂时找不到工作,产生了打破罐子摔倒的消极思想,父母也是 像李某一样,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李某的父母不闻不问,李某自暴自弃,去年7月至今下落不明。
(2)社会的原因
1.社会差别。 由于一点社区矫正员有坏痕迹,他们重新步入社会后,一点人无意识地认为是替代,他们在就业、就业、结婚等方面面临着比普通人更多的困难,受到的社会压力增大,面对社会的迅速变化。 受到歧视而信息表达不足是社区矫正者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
2 .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相对薄弱。 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力度弱,个别矫正工作者责任感不强,监督管理流于形式,经费不足,难以对矫正对象开展学习、劳动、教育、合作教育,矫正中普遍存在三种现象。 即集中学习没有场所,公益劳动没有基地,无法逃避管理。 由于活动报告没有提交,复印件不真实,社区矫正管理者无法及时发现矫正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矫正效果不明显。 系列的原因引起社区矫正者的再犯罪,外在制约机制严重弱化。
3 .社区矫正调查判断失格。 司法行政部门力量薄弱,社区矫正适用前的调查判断不确定,判断报告形式化,加之法院不重视判断意见,检察监督困难等多种原因,最终调查判断制度发挥了预期的作用。
二、社区矫正人员犯罪的预防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教育改造的力量。 是把监督管理的地方真正成为教育改造违法犯罪者的地方。 作为净化受监督管理的人心的阵地,监督管理场所必须实行处罚,保证在改造罪犯的事业中投入监督管理力度。 干部要教育受监督管理的人在改造过程中认识到自己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后果,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自觉地投入改造,不要主观地进行再犯罪。 运用科学管教,推广普及社会主义伦理、道德、法律知识,传授劳动技能,大幅度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知识水平、职业技能,使他们有信心再次成为人,摆脱违法犯罪留下的阴影。
(2)交付执行应及时比较有效,不会发生脱节,不会导致管理遗漏。 即,宣布缓刑、管制的法院必须立即将有关法律文件提交罪犯所在地的监督调查机关执行。 对假释罪犯也必须迅速将有关法律文件提交罪犯所在地的监督调查机关执行。
(三)社区矫正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社区矫正罪犯的监督管理教育。 社区矫正监督机关必须提高认知,把社区矫正罪犯的教育管理牢牢地作为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社区矫正犯罪者必须切实执行监督管理措施,反复集中学习制度,要点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再就业教育培训,诱惑他们勤奋和富裕。 另外,必须向社区纠正犯罪者的报告制度、报告制度,定期报告自己的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情况,有事要离开当地按规定请假,及时掌握情况,进行比较的教育防止 有些社区矫正监督机构向每个社区矫正犯罪者分发手机.。 这种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有助于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四)家庭和好朋友要从精神和生活方面多关心。 缓刑犯因为年轻人很多,没有结婚,父母亲戚的关心特别重要。 应该用亲情拉,不要推,尽量不要拆散社区矫正员的家庭。 他们必须在服刑期间多探望,增强他们重新生活的勇气。 他们再次回家时,要诚实应对,精神上更安抚,生活上更关心,特别是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受到挫折后,更鼓励,激发他们新人的自信,扬起生活的风帆。
(五)加强基层组织领导,搞好群防群治社会综合管理工作。 作为担任独裁重要角色的司法机关,应该依法迅速严厉打击一切刑事犯罪,虽然打击固然重要,但不能疏忽通过加大打击力度防患于未然的社会综合管理工作。 我们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标本与治疗结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管理工作,对哪个案件率高的乡镇及时掌握情况,建立联系,帮助基层组织建立完善的预防结合新体系,哪个突发 对存在的风险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对案件率高的地区,加大法制推广。 应该让人们知道什么是遵守法律,什么是违法犯罪,应该遵守什么样的社会公德,提高防范意识,进行群防群治,积极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消除犯罪风险。 特别需要注意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犯罪和再犯罪。
:涂伝博审査编:admin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浅议社区矫正人员之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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