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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9月7日,民政部、财政部发表了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 公众对草案征求意见的原稿有修正意见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反馈。

【公益行】民政部 财政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救助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网站: mca.gov ),进入首页右下角的意见征集栏,点击“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济法(草案意见征集稿)的公开意见征集通知”,向民政部提出意见

(二)写信方法发表意见: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或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 100721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社会保障司(邮政编码100820 )在信封上写明社会救济法征求意见。

反馈的截止日期是每年10月7日。

:甘再松审编:chengfang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民政部 财政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救助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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