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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机关、各全国性社会团体:

现在发表了《全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几个事项的心得》,这个心得已经刊登在中国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 chinanpo.gov )上。 各业务主管机关立即通知主管的社会团体,指导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填写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资料,将年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所有年检资料在业务主管机关初审后,至5月31日在我部

【公益行】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的函

全国领域协会商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立场,进一步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规范会费标准,积极降低高收款额,禁止非法收款,切实减轻公司负担,另外

脱钩的全国性领域协会商会必须根据《脱钩后的领域协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86号)的要求,在提交年度检查资料前制作包含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资产的资产报告,并填写在网上

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机关和社会团体必须高度重视年度检查工作。 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的职责,认真审查社会团体填写的资料,得出初审结论。 社会团体必须忠实申报年度检查资料,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按时提交业务主管机关和我部。

【公益行】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的函

为了加强年检的监督管理效果,根据《社会组织提取暂行方法》,我部通过购买第三者服务的方法,以一定比例实地提取与社会团体年检资料有关的一些事项,结合实地提取和其他问题线索验证情况,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5月31日前未提交年度报告的社会团体,交给执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对于发现报告的年度检查资料有造假等行为的社会团体,我部依法认真解决。

【公益行】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的函

附件:全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一些事项

民政

年1月28日

付属品

在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一些事项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实施年度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的范围

年12月31日前经民政部批准设立的跨越全国性社会团体、省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必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

社会团体必须在年5月31日前根据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度检查资料的准备和提交工作。

(一)年次実务报告书。 从年3月10日开始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chinanpo.gov ),在首页社会组织网上的事务大厅栏点击社会团体,进入社会团体网上的事务大厅,输入顾客名称和密码进行登记,men 社会团体填写网上提交数据库后,将年度员工报告打印在a4尺寸的纸质复印件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社会团体印章齐全后,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印章。

【公益行】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的函

(2)年度财务监査报告书。 检查没有提交年度审计报告的社会团体必须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关进行财务审计。 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范围必须包括所有分支(代表)机构的所有收支。 卸钩全国领域协会的商会不再需要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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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社会团体必须提交载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明书复印件,未处理新证明书的社会团体请在年度检查业务开始前更换(地址: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厅,北京市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308 。 我部可以根据年度检查的实务需要,要求社会团体提交一些事项的情况证明或必要的补充资料。

【公益行】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的函

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年公益活动支出在年总收入的70 % (含70 % )以上,并且达到当年总支出的50%以上(含50% )的社会团体,必须提交本社会团体年公益活动支出详细的审计报告。 最近3年( -年度)连续当年公益活动支出为上年度总收入的70 % (含70 % )以上、达到当年总支出的50%以上(含50% )的社会团体,以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目的时,本社会团体最近3年公

【公益行】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的函

(四)脱离了全国性领域协会商会资产报告。 协会商会资产报告的客户名称是社会组织名称,密码: xhsh@,密码的第一个字母是大写字母,后面是小写字母。 已经由全国领域协会商会完成网上申报提交数据库后,将年度资产报告打印在a4尺寸的纸质复印件上,在法定代表人签名、财务负责人签名、社会团体印章齐全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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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料提交社会团体准备了年度业务报告(根据要求必须提交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益活动支出详细审计报告、已全国性领域协会商会资产报告除外)后,填写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年度的 提交文件的截止日期是每年5月31日。 社会团体提交的年度检查资料不齐全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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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检查的审查形式、标准和结论

民政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审查社会团体提交的年度检查资料,结合当地提取和其他问题线索验证情况,综合明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社会团体内部管理规范依照章程严格进行内部管理和活动,未发现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明显合格。

(二)社会团体有以下情况,情节轻时,年度检查结论明显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差时,年度检查结论明显不合格。

1 .应建设未建设党组织的

2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或者章程批准的。

3 .年度没有按照章程的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4 .没有特别情况,没有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改选的。

5 .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负责人超过年龄、超过期限工作的

6 .年度没有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7 .分公司、代表机构的设立或者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8 .制定或制定会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

9 .有违法违规收钱的行为。

10 .违反财务管理或者资金、资产录用的

11 .违反规定举办评价标准达成表彰项目

12 .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的

13 .年度实务报告隐瞒真相,造假的。

14 .未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年度检查资料的

15 .拒绝或不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16 .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17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行为的。

(三)社会团体不得反对宪法明确的基本大体,不得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团体发现以上行为,年检结论不合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团体在提交年度检查资料之前,对存在的违反的几个事项进行自我检查,如果自主修正的话,可以在年度检查时减轻或解决。

四、年度检查结论的公布和年检盖章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制定的结论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分割公示,公示后明确的年度检查结论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年度业务报告和年度检查的结论查询栏公布,因此即使及时关注各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应该在年12月31日前,拿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在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盖章。

【公益行】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的函

社会团体逾期未加盖年检印章,没有正当理由的,视为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就解决了。

五、问题相谈

社会团体在参加年度检查的过程中发生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咨询。

1 .报告系统故障咨询: ( 010 ) 57702509 3517或3427

2 .提交年度检查资料,填写复制咨询: ( 010 ) 58124122

3 .消除贫困的攻防、对外交流情况报告咨询: ( 010 ) 58124057

4 .资产报告填写咨询: 400-1199797转8

:甘再松审编:qm

来源:亚洲公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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