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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各界关注农村扶贫运动,即年前全面消除现有标准下的农村贫困问题。 但是,我认为消灭贫困的攻防不仅限于农村,也应该扩展到城市。 因为城市也有严重的贫困问题。 笔者认为,在努力完成农村减贫任务的基础上,还应该密切关注城市贫困问题,提高城市减贫行动的力量。

【公益行】关注城市贫困问题 提高城市反贫困行动力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社会救济等扶贫行动的开展,城市贫困问题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难以维持基本生存条件的贫困问题得到了很大缓解。 但是,贫困是一种动态相对的现象,在生存型贫困缓解后,城市里依然有很多群众面临生活困难。 他们可以达到衣食无忧的条件,但在物质文化生活方面仍与城市的通常生活水平有很大差距,同时在社会参与、快速发展等方面存在很大困难,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支持。 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应该重视城市贫困者面临的各种困难,大力开展城市扶贫事业。

【公益行】关注城市贫困问题 提高城市反贫困行动力度

现在城市扶贫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展开,其中首先确定的是城市贫困者的实际困难状况和他们陷入贫困的原因,即他们是贫困者还是有多少贫困者,他们在那些方面有困难、困难的 一般来说,贫困是指由于收入下降等原因,个人和家庭的生活不满足社会承认的最低标准的情况。 现在各国都有规定、识别和推算贫困者的特别标准。 但是,现在中国的城市只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没有贫困标准。 我们可以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定义贫困,识别贫困者,将满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认定为贫困家庭。 但事实上,我国城市除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外,还有很多生活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个人和家庭。 首先,城市中存在许多低收入家庭。 即,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200%的家庭。 这部分家庭可以靠自己的收入维持基本生存,但由于收入水平低,难以达到正常的生活水平,同时其生活中的风险很大,如果遇到家族失业、大病和其他风险,就容易陷入极端贫困。 现在中国没有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建卡。 因为这个城市有多少低收入家庭无法正确把握。 但是,如果现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是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话,他们约占城市总人口的10%。 他们在医疗、住房、孩子教育等方面可以得到一定的救助,但待遇水平远远低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公益行】关注城市贫困问题 提高城市反贫困行动力度

除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外,城市还有一些特殊的困难人群,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支出型贫困家庭、暂时困难的家庭、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困境的孩子、城市困难的流动人口、失业者(特别是长时间失业者)、困难的 但是,由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和社会救济制度中许多救济项目的对象认定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关,他们大多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被排除在救济之外,不仅不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且不能得到其他社会

【公益行】关注城市贫困问题 提高城市反贫困行动力度

鉴于以上解体,笔者提出要全面开展城市扶贫事业,需要从促进就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体系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 其中,社会救济制度确实应该发挥最基础的作用。 首先,使用新机制合理明确城市贫困者,同时为贫困者提供多样性、多层性、更积极有效的救助。 具体来说,根据国际通行方法,可以根据城市生活人均收入中位数的一定比例建立城市贫困标准,低于城市贫困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和个人都可以进入城市贫困者的范围。 他们在医疗、儿童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遇到困难的,可以向政府申请相应的救助待遇。 其次,进一步优化城市社会救济拷贝。 根据需要增加社会救济项目,整合优化现有的社会救济项目。 再次,通过进一步加强社会救济和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改革福利提供方法,为有劳动力的贫困者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促进越来越多的贫困者通过就业摆脱贫困,降低对福利的不合理的长期依赖。 最后,进一步加强社会事业在贫困人口服务和社会救济管理中的干预,增强扶智和扶志的效果。

【公益行】关注城市贫困问题 提高城市反贫困行动力度

:涂伝博审编:qm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关注城市贫困问题 提高城市反贫困行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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