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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方昨天在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了《安徽省志愿者条例(草案编制修改稿)》(以下简称《编制修改稿》)。 《编制修订稿》鼓励青少年特别是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完善志愿者活动促进措施,具有良好志愿者活动记录的志愿者,今后有望享受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景点、健康、免费保健
《改稿》为志愿者提供了相关保障,确定了志愿者在开展志愿者活动中发生人身危险,受到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有可能给予相关保障。 志愿者团体规定尊重志愿者、志愿者对象的人格尊严,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相关消息。
《修稿》还规定,志愿者团体在让志愿者参加可能发生人身事故的志愿者活动之前,必须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事故伤害保险,在发生人身事故的情况下,必须积极合作解决 大规模的社会活动提供志愿者活动时,活动举办者必须根据志愿者、志愿者组织或其他组织的约定,向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事故伤害保险。 为了鼓励青少年特别是高等学校的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编辑稿》增加了鼓励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院和社会组织开展志愿者相关研究。 高等学校支持学生自行开展相应的志愿者活动,可以将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纳入实践单位管理。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激励志愿者活动,《修订稿》确定将志愿者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推进志愿者训练基地建设,促进志愿者活动的专业化、规范化。 《改稿》规范了志愿者的表彰奖励。 开展志愿者的机构、组织可以根据国家和省的关系规定记录志愿者的志愿者活动时间,并结合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进行激励。 有良好志愿者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优先安排志愿者服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观光景点,免费享受健康诊断,免费进行技能训练等措施进行激励 鼓励公司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务员考核记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者活动情况纳入考察复印件。
新夕刊安徽网大皖顾客侧记者刘2610
:徐建华审编:yw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安徽拟出台志愿服务条例 优秀志愿者或享免费乘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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