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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12月8日,电一时备受关注的河北沧州马戏团运输野生动物涉案犯罪迎来逆转。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不得认定两名团主李荣庆、李瑞生的行为为犯罪,撤销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8年,并各处罚款10万元,李荣庆、李瑞生无罪。
同样出生于1989年的李荣庆和李瑞生是堂兄弟,是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大单镇的李营盘村人。 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沈阳市森林公安局于去年8月30日将其逮捕。
根据审理,从年5月末到年7月末,李荣庆、李瑞生共同经营的河北省东光县国豪马戏团从河南省开封市华东动物展览团、安徽省宿州市新东方动物演技团租借了具有合法“饲养繁殖许可证”的野生动物后,在卡车上用于表演。
年7月28日,沈阳市森林公安局接到通报,没收了上述卡车和老虎1只、狮子3只、熊1只、猴子1只。 根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的鉴定,两人运输的动物被国家列为一级或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沈阳市泥南区法院认为,李荣庆、李瑞生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李荣庆可以如实供罪,给予轻处罚,李瑞生有自首情节,如实供罪,减轻轻处罚。 年12月28日,泥南区法院判处李荣庆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的李瑞生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判决后,李荣庆、李瑞生不服,提出上诉。
沈阳中院根据二审期间生效的修订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运输、携带国家要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境时,由于没有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上诉人李荣庆、李瑞生运输批准合法饲养繁殖 因此,撤销了原来的判决,使两人无罪。 (记者范春生)
:唐仁凤审编:tss
来源:亚洲公益报
标题:【公益行】河北马戏团运输动物涉罪案两名团主终审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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